关于绍兴助孕、三代试管、人授等法律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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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自2024年6月1日起,绍兴市按照省医保局相关工作要求,将有12个辅助生殖类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这意味着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这些政策范围内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费用时,能够按照就诊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执行,年度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与普通住院合并计算。这一政策调整是为了贯彻《中央机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积极实施生育支持措施。

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调整

1. 设立项目

按照“产出导向”原则,设立了精子优选处理等17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按照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价格联动机制,以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价格的90%执行。

2. 删减项目

删减了31120103600脉冲自动注射促排卵检查、31110000700附睾抽吸精子分离术、33K0009人工授精、33K0010胚胎移植等4个辅助生殖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3. 保留项目

33K0011试管婴儿项目仅用于辅助生殖过程中确需开展的检验项目收费,并且公立医疗机构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具体项目及收费标准需报市医疗保障局备案,市医疗保障局再报省医疗保障局。

三、三代试管相关情况

截至目前,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绍兴市仅有绍兴市妇幼保健院能开展第一代、第二代试管婴儿技术,并没有开展第三代试管婴儿技术。绍兴试管三代医院虽然宣传提供第三代试管婴儿技术等服务,但目前从官方公布来看存在信息误差。如果未来绍兴开展第三代试管婴儿技术,必然也要遵循相关的辅助生殖类服务的政策框架,在医保支付等方面的规定下进行医疗服务的提供。

四、人工授精

人工授精技术在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可以开展,随着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人工授精相关的符合条件的服务费用也将有一定的报销政策支持。并且人工授精等辅助生殖技术主要适用于因各种原因导致无法自然受孕的夫妇。

五、适用对象与注意事项

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适用全市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价格适用于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政策适用参加绍兴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2024年6月1日起试行的新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相关机构和参保人员需要遵循医保支付相关的规定,如甲乙分类、先行自付比例和限定支付范围等要求。

绍兴地区的助孕相关政策,无论是人工授精还是试管婴儿相关服务,都在朝着积极支持生育方向调整政策,通过医保支付等手段减轻不孕不育夫妇的经济负担,但政策的施行也有着严格的规范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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